2021年1月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

2023/6/23 来源:不详

北京税务

关于年1月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按照“医保核定、税务征收”原则,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农合发〔〕号)相关规定,为确保年12月经医保部门核定缴费的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顺利完成缴费享受医疗待遇,现将年1月份缴费方式等事宜通告如下:

一、缴费方式

(一)银行代扣缴费方式

北京市税务局分别于年1月7日、15日委托参保人选择的银行进行扣款,并向参保人在医保信息系统留存的参保人或其亲属手机号码发送短信,反馈银行扣款结果。

(二)银行柜台缴费方式

北京市税务局已联合12家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开通银行柜台缴费业务。参保人需携带参保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代缴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参保人参保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于年1月4日-15日(工作日15:00前,双休日除外),前往上述银行网点柜台办理现金缴费业务,其中,已留存扣款银行账号的参保人在7日、15日不能办理银行柜台缴费业务。

(三)网上自助缴费方式

年1月20日-23日6:00至22:00,24日6:00至18:00,参保人员可使用在医保信息系统留存的参保人或其亲属手机号码注册并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zd/516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