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过会今年IPO过关第186家招商

2022/10/26 来源:不详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8日讯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年第40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下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家企业。

珠海冠宇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宗坤、王大为。这是招商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0单IPO项目。此前,1月22日,招商证券保荐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8日,招商证券保荐的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4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8日,招商证券保荐的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6日,招商证券保荐的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18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昆山国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3日,招商证券保荐的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珠海冠宇主要从事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布局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主要产品为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根据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和动力类锂离子电池。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珠海普瑞达持有公司2.00亿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20.7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珠海普瑞达通过与重庆普瑞达、珠海普明达、珠海际宇、珠海普宇、珠海际宇二号、珠海惠泽明、珠海凯明达、珠海泽高普、珠海旭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35.07%股份的表决权。

徐延铭持有珠海普瑞达60.%的股权,为珠海普瑞达的控股股东,可控制珠海普瑞达所持有的公司20.%股份的表决权;徐延铭通过珠海普瑞达、珠海普泽可控制公司股东重庆普瑞达全部股权的表决权,为重庆普瑞达的实际控制人,并因此可控制重庆普瑞达所持有的公司6.%股份的表决权;徐延铭担任公司股东珠海普明达、珠海际宇、珠海普宇、珠海际宇二号、珠海惠泽明、珠海凯明达、珠海泽高普、珠海旭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该等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可控制该等股东合计所持有的公司7.%股份的表决权。徐延铭合计控制公司35.07%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珠海冠宇此次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56亿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3.88%;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珠海冠宇此次拟募集资金为32.49亿元,分别用于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1.根据联交所于年3月29日作出的《纪律行动声明-联交所对光宇国际集团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及十名董事的纪律行动》,年7月至年9月期间,光宇国际集团科技进行了多宗交易,包括将光宇国际集团科技三家非全资附属公司股权售予独立第三方等,其中光宇国际集团科技附属公司转让冠宇有限剩余股权、转让冠宇电源及冠宇新能源全部股权事宜存在违反联交所上市规则相关程序规定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1)基于联交所上述《纪律行动声明》的相关内容,说明是否存在光宇国际集团科技投资者或者债权人针对哈光宇电源转让发行人股份等事宜采取法律行动,从而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2)说明报告期内光宇国际集团科技实际控制人或相关人员是否参与发行人的决策和经营管理,发行人股份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的代持安排。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申报文件,年12月管理层对冠宇有限增资和重庆普瑞达收购发行人股权时,珠海普瑞达先后向珠海思陆、云南信托(资金来源于中信银行)借款,重庆普瑞达向重庆万盛借款,至今借款本金余额合计32,万元。目前,包括实际控制人徐延铭在内的珠海普瑞达股东对云南信托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实际控制人徐延铭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珠海际宇等对重庆万盛负有连带保证责任。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出借方中信银行所作的确认函是否已获得有效的授权,是否符合有关商业银行监管的规定;(2)出借方重庆万盛所作的确认函是否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借款及归还是否与万盛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存在相关的协议安排;(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存在巨额债务的情形是否会严重影响发行人控股权的稳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申报文件,动力电池与消费电池研发路线与技术方案相差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作为消费电池企业切入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市场的分析论证过程,以及未来5年在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研发及生产方面需要投入的研发费用及资本开支。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1.请发行人针对联交所于年3月29日作出的《纪律行动声明-联交所对光宇国际集团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及十名董事的纪律行动》的相关内容,说明是否存在光宇国际集团科技投资者或者债权人针对哈光宇电源转让发行人股份等事宜采取法律行动,从而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IPO暂缓审议企业一览:

今年IPO被否企业一览: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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