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前员工老鼠仓亏损394万还泄露未

2022/10/22 来源:不详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0日讯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二审刑事裁定书(()粤刑终号)显示,原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总部理财投资部投资经理杜某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裁定书显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杜某某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案,已于年12月11日作出()粤03刑初号刑事判决,被告人杜某某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杜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上诉人杜某某上诉及其辩护人辩护认为,杜某某犯罪情节属于“情节严重”而非“情节特别严重”。请求对杜某某从宽处罚。

上诉人杜某某,男,年12月5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汉族,博士研究生,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研究员,户籍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杜某某于年1月调入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总部理财投资部担任投资经理,主要负责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管理。“鲍某”等26个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账户为杜某某所管理,在其投资权限内有完全控制权。该26个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标的的股票、交易时点和数量均属于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非公开信息。年1月至年5月,杜某某利用其掌握的定向资产管理账户股票交易的非公开信息,操作“马某”“陈某”“范某1”“杰某”“刘某”“李某”“祖某”“冯某1”8个账户同步于或稍晚于其管理的26个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账户交易相关股票,趋同交易股票只,趋同交易股票金额累计约4.93亿元,趋同交易股票累计亏损约.51万元。案发后,杜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另查明,杜某某在证监会调查期间已缴纳罚金96.9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有证据证实,招商证券年内部对资产管理业务的专项审计的过程中,发现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杜某某泄露未公开信息,有两名资金量较大的客户与投资经理杜某某所管理的账户买卖股票的重合度分别为78%和94%,买入时机重合度在50%左右。核查发现马某的股票账户存在买卖股票记录,其委托来源IP和MAC地址均不在招商证券公司,但委托来源与上述两名客户高度重合;深入发现年至今共有7名客户的9个账户委托地址来源与马某的高度趋同。

根据以上线索及数据分析结果,稽核小组初步判断杜某某存在泄露未公开信息的情况。在接受调查时,杜某某前后说法不一,试图隐瞒真相。招商证券在调查过程中立即采取了终止杜某某投资经理资格的紧急措施。于年10月23日给予杜某某开除处分,扣发其月度浮动绩效工资及年度尚未发放的全部浮动绩效奖金,并将其违规行为及处罚情况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及提交相关系统备案。

对于杜某某的上诉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上诉人杜某某身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杜某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杜某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杜某某及其辩护人请求从宽处罚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并做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年12月8日,证监会网站披露了对三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一宗为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及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案,即为杜某某涉事案件。

证监会指出,一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及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案中,杜某某于年9月至年6月先后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分析师、资产管理总部理财投资部投资经理。在从业期间,杜某某利用其配偶马某某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其中作为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的累计获利为38.46万元。此外,杜某某私下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操作“陈某某”等7个证券账户买卖相关股票,其本人未获得收益。

杜某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第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条、第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杜某某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8.46万元,并处以38.46万元罚款;对其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合计遭罚没96.92万元。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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