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网络传销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查处的

2022/9/24 来源:不详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丁玲通讯员粤市监

3月4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以爱心慈善、网络货币、消费返利、网络游戏、金融互助、境外原始股投资等为名的新型网络传销模式近年来逐步凸显,对此,该局聚焦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社交电商、招商加盟、兼职任务、网络游戏等模式,深入核查线索,认真开展打击网络传销执法重点行动,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置涉及网络传销行为。

全方位开展网络传销线索监测。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委托技术机构开发建立直销和传销数字监管监测系统,年监测分析涉社交电商平台、化妆品、普通食品、日用品和金融服务等多行业的涉嫌网络传销线索余条,组织核查涉平台企业家,全系统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4宗,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宗,监督整改4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2家。

综合运用各类整治措施,对网络传销形成遏制态势。从市场主体准入、产品质量监管、广告宣传行为监管、经营行为监管等各方面,全链条加强对网络经营行为监管,极力挤压网络传销组织的生存空间。

强化行刑衔接,与公安机关在线索通报、案件移交、调查取证、现场查处和案后处置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机制,移交并配合公安机关处置了“立熏电子商务”、“卡维达”等一批传销犯罪案件。

同时,针对部分社交电商模式涉嫌传销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分析,整理数据模型,并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厘清审慎包容与依法处置的边界,一方面坚持对以消费返利为诱导,收取入门费,发展人员形成层级,并实行团队计酬的平台推广模式依法定性为传销行为,同时在计算非法所得时,根据平台经济的特殊性,予以减去相应合理支出等费用,体现包容审慎的原则。通过依法规制平台企业的经营行为,引导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广东市场监管局公布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五起网络传销典型案例,以案为鉴,提醒电子商务经营者遵守《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得在经营行为中采取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传销经营模式,不得利用分享经济、社交电商、会员制电商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加强网站和平台内容管理和审核,拒绝为传销活动提供广告宣传、信息储存、网络支付等服务业务,积极配合执法机关对传销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广州花生日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

经查,当事人从年4月开始,与淘宝公司合作,通过获得其平台应用数据接口(即API)以及从“淘宝联盟”采集商品信息至花生日记平台的权限,成为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推广服务商,并赚取商品推广佣金。当事人于年7月上线“花生日记”APP平台后,通过设定了“平台—运营商—各层级“超级会员”多层级佣金计提制度和缴纳99元会员升级费用的管理架构,要求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购买商品产生的佣金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谋取非法利益。即淘宝公司扣除一定比例费用后,当事人及其各级会员可获得一定比例的推广费用(当事人提取18%、运营商22%、购物会员50%、购物会员上线10%)。年7月28日-年1月15日期间,当事人共发展超级会员人,每人收取升级费用99元。截止至年9月25日,当事人发展了个运营商,人会员,收取的会员消费佣金扣除合理支出后违法所得合计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机关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元并罚款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广州亚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传销案

经查,当事人从年1月开始,作为“车智汇OBD服务包”零售业务的全国经销商,负责该产品的零售业务。年9月起,当事人采取分销会员“多级分销”的传销模式销售该产品,共设8个代理级别。被发展人员可以在“车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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